资料图:驱鸟车
(项目编号:GF-LX201703-01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车载驱鸟子弹炮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车载驱鸟子弹炮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需求概述:
(一)设备名称:车载驱鸟子弹炮;
(二)设备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设备数量:二台;
2. 主要技术标准:
(1)承载云台为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整体铸造,表面喷涂油漆,具有耐高温、耐老化、抗腐蚀,防护等级:IP55;
(2)传动机构采用电机通过减速机构驱动蜗杆带动蜗轮传动,电机功率小,转速快;云台具有低噪音,速度快运转平稳;
(3)云台旋转水平角度至少达到330度、但不能超过350度,俯仰角度90度。载重量≥30公斤;
(4)驱鸟炮一次可最大装填12发驱鸟弹,可放雷弹、鸣弹、雷鸣弹三种驱鸟弹,射高为≥80米;
(5)发射高度均值≥80m。发射器俯仰角度范围0°~ 90°;
(6)发射器采用标准直径26毫米驱鸟弹,发射炮管材料采用钛合金,不易被腐蚀,一次可安装12发驱鸟弹;
(7)云台旋转速度:36°/秒;
(8)撞针击中底火率:≥99%;
(9)撞针使用寿命:≥10000次;
(10)射程≥80米;
(11)包安装、含车顶支架、电源控制箱、控制平台、安装配件;
(三)供货地点:深圳机场。
三、报名人资质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或销售企业;
(二)作为制造商,报名人须出具制造商声明;作为销售代理商,报名人应具有拟投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三)报名人至少具有国内民航机场3个或以上“有效业绩”,
“有效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
2.业绩内容:车载驱鸟子弹炮销售;
3.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中须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有效驱鸟证明:拟投设备在国内2个或以上民用机场使用过,且运行良好(证明材料:用户对拟投设备出具的设备使用情况证明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正式报名人的产生:
采购人组织包括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审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上述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择优产生正式报名人。
五、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下同);
(三)报名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投产品详细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等;
(五)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中须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通知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 恕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下午16:30
七、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请按以下办法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付款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412室(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名称: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777057955097
开户银行:中行机场支行
八、项目技术咨询方式:
技术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458351
九、报名资料送达、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831室
联系人:余先生 E-mail:yuhui@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145/23452437 传 真:0755-23452149
邮政编码:5181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