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航因选座费被开罚单,航企辅助收入渐增

基地位于北京南苑机场的中联航被北京市发改委开了一张超44万元的罚单,原因是收取选座费。

7月22日,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联航在去年3月29日到12月23日收取航班选座费的行为进行处罚,不仅没收其收取的44万余元选座费,还开出同等金额的罚单。

上述处罚书称,2015年3月29日至12月23日期间,中联航按照经济舱31排到第一个安全出口座位(不含)为止,每人每次20元,安全出口之后的各排座位,每人每次10元的标准自立收费项目收取选座费,共计向71条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航线乘客26853人,收取了443210元选座费。发改委认为,这一自立的“选座收费”项目,违反了相关规定,并构成“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多收乘客443210元价款。

而根据2013年《关于完善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航空公司可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对部分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且由两家(含)以上航空公司共同经营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航空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票价水平。

但北京市发改委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票属于“政府指导价”,机票中已包含了旅客运输及享受指定座位的服务,按照此规,中联航不能再额外收取座位的费用。

除中联航之外,国内航空公司均在飞机选座费上有一定的尝试。早在2005年,春秋航空便推出了付费选座,而国航、海航也推出了相应的飞机选座方案。同属于低成本航空公司,九元航空此前在官网上单独列出来选座板块,但目前付费选座已经转为免费选座。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联航等航空公司的“选座收费”均在民航相关部门报备,中联航对于上述费用的设计是,若旅客要指定座位就收费,若不指定则免费随机分配,可见,这是对旅客的偏好选择进行收费。

而“对旅客的偏好选择进行收费”目前已经成为航企们除机票本身之外的重要收入来源。根据咨询公司IdeaWorks公布的《2015年辅助服务收入排名前十的航空公司》报告称,排名前十的航空公司2015年辅助服务达260亿美元。在这十家航空公司中,辅助服务收入从阿拉斯加航空的近10亿美元到美联航的62亿美元不等。

实际在国内,国家也鼓励低成本航空通过辅助收入的方式,增加自身盈利方式。2014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低成本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从支持灵活经营、改善基础环境、加大政策扶持等六方面提出多项政策保障措施,包括研究逐步放开特殊行李托运、快登机、选座等创新类收费项目的审批,支持低成本航空拓展差异化服务。而目前,这纸罚单或许让一些航企的创新陷入了尴尬。

中联航成立于1984年,于2012年11月26日完成机构重组扩张并正式运营,为东方航空下属全资子公司,2015年宣布转型低成本航空。(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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