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空运危险品的运输量呈指数型增加。据2001年的不完全统计,仅北京一地进出港量就已超过4000吨。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员并非都经过严格的培训。包括托运人、销售代理人、包装代理人和地面运输装卸人员、卡车驾驶员等在内的许多人缺乏应有的常识,更缺乏法制观念。不知道该如何做?自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国际航协DGR中有关托运人责任的规定,托运人必须接受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培训 。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几个主要的危险品托运人未经过必要的培训。另一方面,国内目前虽然已有几家单位开设了危险品运输培训班,但使用的教材不尽相同,师资力量也有差异,所发证书更不统一。一些代理人还时常违反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冒用托运人的名义交运危险品。他们以为违反一点规定没人查出来就没事,根本认识不到是违法行为。甚至于在华北地区某次危险品工作会议上,当主持人讲到不按规定办理危险品运输是违法,发生重大事故要判刑时,台下的代理人中居然有人发出笑声。由于没有政府主管部门对托运人、代理人危险品资格的审定,无人去查他们是否经过培训,是否领有证书,实际上也就没有对他们实施有效的管理,无异于放任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