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国将建成由1个国家信息管理系统、7个区域信息处理系统,和一批飞行服务站组成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飞行服务站(Flight service station,简称FSS)是为通用航空提供广泛飞行服务,包括提供气象服务、飞行计划服务、飞行支援和其他需要的帮助。通用飞行服务站基本服务功能包括:飞行计划服务、航空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告警和救援服务。
飞行服务站可以为通用航空用户在飞行活动过程中(飞行前、飞行中和飞行后三个阶段)提供服务。其中,飞行前服务包括飞行前讲解和飞行计划的申报;飞行中服务包括飞行中讲解和飞行情报服务,飞行员空中报告,低空通信服务,对空监视服务,告警和救援服务,飞行计划实施报告;飞行后服务包括飞行员报告,飞行活动统计和飞行计划完成报告。
按照飞行服务站服务范围和功能,我国将飞行服务站分为A类和B类两类。A类飞行服务站在具备B类飞行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之外,还应当具备监视和飞行中服务等功能。另外,飞行服务站的适用和服务范围限定在报告空域和部分监视空域内。
目前,我国通用航空仍处于活动规模小,发展较为缓慢的状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底,美国约有180个飞行服务站和58个自动飞行服务站,而我国目前在建或者已建成的飞行服务站只有13个。
我国计划建成、完善三级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具体分为两个阶段。到2022年,初步建成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有效的飞行计划、航空情报、航空气象、飞行情报、告警和协助救援等服务;到2030年,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全面覆盖低空报告、监视空域和通用机场,各项功能完备、服务产品齐全。每个省级行政区原则上设立1-3个A类飞行服务站,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B类飞行服务站。
(来源:微信公众号 飞行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