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航新条例将严控机场抬高物价行为

11月30日,《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授权机场管理机构对违反机场地区场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条例加强了对机场地区商业零售、餐饮服务的管理,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取得经营权的单位、个人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条例规定,取得经营权的单位、个人应当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不得任意抬高物价、从事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等。

同时,条例授权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原因在于机场作为管理运输机场安全和运营的特殊责任主体,承担着机场地区的相关公共管理职能。

不过,为避免授权扩大化造成不良影响,条例对授权范围作了严格限制,仅限于影响机场地区场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一般违法行为。针对盗窃、故意损毁公共设施,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等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对法律责任和处罚主体有专门规定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发现后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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