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两起,旅客在桃园机场被没收数十万现金

一名大陆乘客10月28日飞抵台湾桃园机场时携带10万美元现金,因携带超额币值未申报,被海关没收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紧接着,10月29日,台湾一名旅客从桃园机场搭机出境前往大陆时,同样原因,约新台币62.7万元(约为人民币13.8万元)的超额货币遭没收。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10月28日大陆一名刘姓男乘客搭乘中国南方航空CZ3009班机,从哈尔滨入境桃园国际机场时,因未经口头或书面申报,携带10万元美金从免申报柜台入境,而被海关查处。

海关人员清点后,除了发还规定内所能携带的1万美金币值外,其余超额9万元美金暂扣候处,数天内将发出正式没收入的行政处分书。

刘男自称携带巨额美金主要是用于开公司,但不清楚入境携带外币规定,感到相当懊恼。

这一新闻在大陆和台湾都引发讨论。不料想,10月29日,一名台湾萧姓居民也携带超额钱币前往大陆时,同样在桃园机场被查处,可谓前赴后继。

萧姓旅客搭乘国泰航空CX465班机,准备从桃园国际机场经香港前往中国大陆,但因未经口头或书面申报,携带新台币23万6000
元及12万6900元人民币出境。

经海关人员清点后,除了发还规定内所能携带的新台币10万元及2万元人民币外,其余超额币值暂扣候处,数天内将发出正式没收的行政处分书;男子遭没收金额,换算约新台币62.7万元(约为人民币13.8万元)。 
萧男自称款项主要是支付大陆办公室租金,但不清楚入出境携带外币规定,当下感到相后悔。

据报道,台湾地区洗钱防制规定新制于2017年6月28日实施,已有不少旅客因未注意规定,携带超额货币遭没入的案件。机场海关方面再度呼吁,依据《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规定,民众出入境台湾地区携带外币、有价证券超过限额等值1万美元、人民币超过限额2万元,及新台币超过限额10万元者,应主动诚实申报,以免遭没收。

另外,根据大陆规定,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在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可以直接携带入境无需向海关申报。(来源:航空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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