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一号航站楼B区1719号旅检示范区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1834776147427344385)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一号航站楼B区17-19号旅检示范区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一号航站楼B区17-19号旅检示范区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一号航站楼B区17-19号旅检示范区项目(第二次);

1.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

1.3采购最高限价36.9万元;

二、项目范围

2.1项目范围:对一号航站楼B区17-19号安检通道待检区实施文化创意设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墙面装饰设计及具体改造、区域内部空间氛围建设。

2.2承包方式:根据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绿色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

2.3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2.4工期: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定后20天内完工。

三、报价人合格条件

3.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3.2.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2.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2.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2.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2.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2.7.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2.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2.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2.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2.7.5存在其他失信情况的。  

3.2.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

3.2.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2.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2.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2.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2.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3.2.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2.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2.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2.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3.2.8.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2.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2.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2.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3.2.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2.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2.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2.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2.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3.2.8.2.7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2.8.2.8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2.8.2.9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2.9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要求。

3.2.10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廉洁承诺书》。

3.3报价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承接过合同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业绩(即室内装修设计合同或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签署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相关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项目公告及登记时间

4.1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93日至2024年96日,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于2024年94日至2024年96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报价人代表将登记资料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songzhichao@ebidding.com)进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可不受理。采购代理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回复,并向报价人发出采购文件

注:报价登记申请成功后,报价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进行合作商注册,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合作商。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合作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已注册的除外)

4.2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原件。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5.1报价人须现场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5.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1号会议室

5.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30

5.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5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六、有关此项目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

联系人:招工

联系电话:020-36063653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建设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关工、陈工

电话:020-62718396、66253903

电子邮箱:songzhichao@ebidding.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空港南四路 22 号股份公司中区礼堂

七、踏勘现场

7.1本项目安排踏勘现场,已登记的报价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如参加,要求如下:

7.1.1报价人须在2024年9617:00前提供参加踏勘现场人员的资料(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ongzhichao@ebidding.com),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文件名注明报价人名称。

7.1.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提交视同放弃踏勘现场,所有参加踏勘现场的人员须服从采购人安排。

7.1.3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参与踏勘现场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办理。

7.2踏勘现场集中时间:2024年9月909:30。

7.3踏勘现场集中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西区17-19号安检通道待检区。

7.4联系人:朱工

7.5联系电话:18819124290

7.6参加踏勘现场的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出席,如未按要求提交视同放弃踏勘现场。

7.6.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6.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7其他事项:

7.7.1采购人对响应人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作出的判断、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7.7.2因响应人不参加踏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八、投诉监督

8.1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纪检室实名投诉。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0-36471734

 

点击查看内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