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城区全域低空新基建一期(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12-330602-04-01-46401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科技路2号地块 。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亩,总建筑面积约3.4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4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94万平方米。本次项目工程概算42106.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7236.89万元。
2.3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施工图预算审核、全过程工程变更联系单费用审核、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不包括结算审计,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①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②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③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做好工作日记;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专报;④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争议索赔时(包括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出现争议索赔),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⑥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⑦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造价,并提供工程量造价组成清单及说明;⑧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⑨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⑩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及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⑪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⑫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⑬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第三方服务类中介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及时更新;⑭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⑮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工作;⑯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5招标估算价:约94.0706万元。
2.6 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建设项目工程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且工程最终结算审计完成后结束。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服务质量:合格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暂按建安工程造价27236.89万元为计费基数(最终按各标段施工合同价累计额(不含设计费和预备费)作为计费基数)。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60%×(1+浮动率)计取。收费标准按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额(不含设计费和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4.2企业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
4.2.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建安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类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须包含:①标底编制或预算审核;②全过程跟踪审计)。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金额以合同为准。以上资料若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
公共建筑: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 仓储物流。
4.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复印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4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2022年03月至2025年03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团队人员合计不得少于4人(含现场驻场人员1人),且人员不得重复。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土建、安装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合计不得少于3人【土建、安装专业人员须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以上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复印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不接受本项目概算编制与审核单位的投标;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到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阳明北路687号2号楼4层(2号楼1号电梯厅)。资料如下: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包括邮箱)、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实施造价团队人员注册证书、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项目负责人、造价团队人员及授权委托人)、业绩证明材料等。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使用,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未及时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6.投标保证金:无。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即交即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阳明北路687号2号楼4层402开标室。
7.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东南路324号
联 系 人: 丁工
电 话: 0575-851216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阳明北路687号2号楼4层
联 系 人: 杨平川
电 话: 17605855009
招标人: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