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询价公告(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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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JKELJX-W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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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就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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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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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编号:2024-JKELJX-W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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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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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预算:2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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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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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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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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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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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参数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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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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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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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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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反制设备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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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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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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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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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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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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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A/T1169-2014《警用电子封控设备技术规范》(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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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外观:设备无外接功能模块及外露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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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干扰功能:具有驱离和迫降反制功能(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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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作用距离:在干通比不小于20:1时,干扰无人机的距离≥2km(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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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拦截响应时间:从开启反制至无人机信号丢失所需的时间≤10S(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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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重点频段探测:至少可探测采用0.9GHz、1.4 GHz、2.4 GHz和5.8 GHz频段的无人机信号(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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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频谱探测范围:应能至少探测频率范围在30MHz-6000MHz内的无线电信号,探测频段可设置(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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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有效探测距离:能探测无人机的距离≥3km,探测到无人机时有提示声(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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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测向精度:定位到无人机方位角与实际无人机所在方位角误差≤3°(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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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工作时间:开启全频段反制时持续工作时间≥1h(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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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状态指示功能:显示屏应能显示探测到的无人机品牌、型号及剩余电池电量百分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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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探测定位功能:连接管理平台后应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探测到的无人机经纬度、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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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监管服务平台接入功能:能接入监管服务平台,可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查看设备类型、在线状态、IP、经纬度等信息,并能显示设备探测或定位到的无人机信息、控制设备开启或关闭干扰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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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能同时探测并识别无人机的数量≥10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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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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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相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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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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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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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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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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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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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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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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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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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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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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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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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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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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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2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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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发至电子邮箱:157537992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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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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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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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8)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不要提交压缩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因拟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信息错误、缺失等原因造成的误时误事,后果由拟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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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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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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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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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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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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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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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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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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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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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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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报名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错误、缺失等原因造成误时误事的,后果由拟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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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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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时间:2025年3月1日下午17时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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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具体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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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方式:寄送报价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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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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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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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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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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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电话:15753799220/0537-337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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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部门电话:0537-337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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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部门电话:0537-337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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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随时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变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