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农高集团春季小麦田间无人机飞防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白马农高集团春季小麦田间无人机飞防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白马农高集团春季小麦田间无人机飞防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溧水区白马镇

3、招标内容:为了做好春季小麦田间管理,对集团在白马镇范围内种植的约1200亩(2亩-200亩/块不等)小麦利用植保无人机进行播撒追肥、除草和病虫害防治等。

4、项目要求:

(1)施肥

施肥时间:2025年2月底前完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视天气情况,在5日内完成撒肥任务;

‚施肥品种及数量(甲供):尿素20斤/亩、钾肥5—10斤/亩(KCl或K₂SO₄);

ƒ撒放方式:无人机撒肥。

(2)病虫害防治

喷洒时间:采购人根据小麦病虫害发生情况,并参考南京市溧水区植保植检站下发的《病虫情报》确定,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视病情和天气情况,在5日内完成防治任务;

‚喷洒品种及数量(甲供):视具体情况定(一般不超8L/亩);

ƒ喷洒方式:无人机喷洒,靠近村庄、鱼塘的需电动喷雾器喷洒,引起周边的纠纷、造成的损失自行处理。

5、单价最高限价:8元/亩(施肥或病虫害防治),投标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服务期:5日历天(须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包含无人机植保服务或无人机销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内容;

2、项目负责人要求:有效期内身份证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无人机植保服务、无人机销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内容。

4、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驾驶员电子执照或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承诺使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数据须接入江苏省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符合数字化监管与验收要求;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实,发现所报内容失实或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愿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因此给此次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投标人将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工作日时间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下午5:00整。申请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投标人可持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加盖公章到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科创中心二楼209会议室(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方式及邮箱地址;招标文件于报名截止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2月20日星期三下午3:00

2、开标地点: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科创中心二楼224会议室(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

五、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在递交报价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项目对未中标人不提供其他补偿

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5、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都达不到招标要求时,可以不选择任何一家投标单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

招标人联系人:孟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595171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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