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采购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214096

专业领域: 电子信息

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可空)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根据某试验试验大纲,采购无人机10架,要求在某试验任务期间提供飞行保障。

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采购固定翼无人机10架,要求在某试验任务期间提供飞行保障。

(2)固定翼无人机技术要求

重量:整套飞机重量低于4.5kg;

材质:EPO、MFM微米级纤维交织材料;

翼展:不大于1.8米;

电池:15AH锂聚合物电池(14.8V,4S2P);

动力系统:无刷电动;

(3)飞行保障要求

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

保障时长:约1个月;

飞行保障人员负责试验任务期间无人机放飞、保养和故障维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西安羚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申请理由:

本次采购内容为采购无人机10架,要求在某试验任务期间提供飞行保障。某项目的试验大纲中明确要求某型无人机为试验用无人机之一,且该型无人机为西安羚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成熟货架产品。项目组认为此次采购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的单一来源情形。

七、公示期限: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9.1.项目组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4767817

9.2.监督投诉电话:029-84765166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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