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西北空管局 王元
2021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全文公布并于当日起施行,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
条例共计9章287条,体例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各章一一对应,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内容,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条例的制定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强化监察机关的政治机关属性,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将发挥重要作用。
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
对监察法内容进行细化完善,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条例的一大突出特点。条例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同时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各级监察机关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解决监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018年3月20日,监察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3年多的时间里,监察法对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监察实践的不断丰富发展,监察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此次公布的条例中得到了回应与解决。坚持问题导向是制定条例坚持的主要原则之一,条例重点针对实践中反映突出,而监察法规定过于原则的问题细化相关内容,从而满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的迫切需要,实现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制约
强化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制约,使其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强化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条例专设一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对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严格对监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通篇贯彻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察机关的权力边界,构建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有利于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法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且对法律条文的丰富精髓也有了更深程度的认识。作为基层支部纪检监察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文/图 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