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 阿克苏机场运营的10家航空公司将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

中国民用航空网通讯员俞倩讯:近日,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将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运营阿克苏机场的南方航空、华夏航空、长龙航空等10家航空公司也陆续公布,恢复征收运营疆内、疆外航线燃油附加费。这也是自2019年1月份燃油费停止征收后 ,首次恢复征收。民航专家表示,燃油附加费是根据油价征收,费用涨跌取决于油价变动。

据了解,此次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 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以阿克苏至乌鲁木齐航线为 例,阿克苏机场到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的飞行距离为698公里,按规则单程机票将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免收燃油附件费;800公里以上航段上述列明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婴儿旅客免收取燃油附加费。

 在2021年11月5日(含)出票日期前销售的客票仍免征收燃油附加费;自11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销售的客票,一律按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须在旅客购票时与票款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项目和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燃油附加费仍以YQ表示;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温馨提示:因近期受疫情防控影响,疆内外航线有所调整,具体航线信息以航空公司发布的计划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航空公司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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