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石力源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闻令而动,听令而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新理念和新内容,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安全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近日,中国航油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分公司”)针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开展深层次、全方面学习宣贯会议,公司领导参会,各库站和各机关负责人积极参与。
业务部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和主要过程,通过安全法律法规宣讲、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宣传片等形式,围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四大修改亮点,就新安法提出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新思想、新理念,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措施,加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解析。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压细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眼于将安全生产知识切实落实到公司生产一线、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职工,落实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转化为公司每名职工的主动行为,提升领导干部驾驭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监管的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新《安全生产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强化了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遵循,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认真谋划,组织学习宣讲,各部门、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两部法律规定,对法律条文进行逐条学习领会,切实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要加强辅导,开展专题培训,各部门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强培训考核管理,确保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新安全生产法;要广泛动员,深入开展宣传,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融媒体、微信等新闻媒体,采用知识竞赛、现场咨询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要狠抓落实,严格贯彻实施,按照民航局、应急管理部及上级公司工作要点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建立完善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在下一步工作中,山西分公司将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抓手,做实做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细致做好风险辩识和风险管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不断提高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质量,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安全管控,杜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存在,坚决遏制任何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培训中消防知识的普及,也让职工们充分认识到“演习胜于实战,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提升了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通过本次培训会议,山西分公司将着力营造起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通过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职工广泛学、强化检查督促学等多种方式,督促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知识方面的再警示、再学习、再培训、再考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覆盖到每一位职工,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牢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公司安全生产上的主动性,真正让“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促使其进一步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山西分公司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