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一越南籍旅客企图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乘机,被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美兰机场”)安全检查站查获,经仔细核查,该名旅客为偷渡人员。
当日中午12:10,一名女子正在美兰机场国内安检通道过检,验证岗位安检员对该旅客进行证件检查时,通过人证对照,发现其外貌特征与证件照片不符,同时,电脑人脸识别系统发出警报。安检员立即提高警惕,对该女子进行简要询问,但所有关于身份信息的问题,该旅客的回答都较为模糊。此时,安检员认为该名旅客存在冒名顶替乘机的嫌疑,便立即报告值班主管处理。值班主管到场后,该女子依然故作镇定声称自己做过整容手术。在无法排除冒名顶替乘机嫌疑的情况下,值班主管将该女子移交机场公安处理。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得知,该女子实为偷渡到中国的越南人,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进行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对伪造、变造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予以收缴。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在机场或航空器内,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旅客,将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
美兰机场安检再次提醒广大旅客: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冒用他人证件购票乘机,如身份证不慎遗失或过期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或提前到机场公安机关候机楼办证点办理临时乘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