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给人类带来了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了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火灾是各种自然与社会灾害中发生概率较高的一种灾害,也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火灾事故,使得大量财富化为灰烬,许多无辜生命死于非命,给无数家庭带来巨大伤痛。1994年11月27日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死亡233人;同年12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友谊馆发生火灾,死亡325人; 2000 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 2008 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据统计,1979 年至2004年间,我国发生一次死亡30 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火灾35起,共造成2638人死亡。其中: 20 世纪90年代以后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火灾占26起,死亡2078人; 2000年至2006年,年平均发生火灾23.28万起,死亡2397人,受伤2904人。仅2011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2.5万余起,死亡1106人,受伤572人。
以上赤裸裸的数字,不断的警醒我们在生活中该如何才能将火灾的灾害减到最低。我们知道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一定浓度的可燃物,一定比例的助燃物和一定能量的点火源,我们只要破坏了3个条件的任何一个,我们就可以实现科学灭火。
一切灭火的方法,都是为了破坏已经形成的燃烧条件,或者使燃烧反应中的游离基消失,以迅速熄灭或阻止物质的燃烧,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根据燃烧条件和实践经验,灭火的方法有4种:
(一) 隔离法
就是将未燃烧的物质与正在燃烧的物质隔开或疏散到安全地点,燃烧会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这是扑灭火灾比较常用的方法,适用于扑救各种火灾。在灭火中,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人燃烧区;将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排除生产装置、容器内的可燃气体或液体; 设法阻挡流散的液体;拆除与火源毗连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阻止火势蔓延的空旷地带。
(二)室息法
就是隔绝空气或释燃烧区的空气氧含量。使可燃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停止燃烧。它适用于扑救容易封闭的容器设备,房间、洞室和工艺装置或船航内的火灾。在灭火中,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
用干砂,石棉布,湿棉被、帆布,海草等不燃或难燃物捂盖燃烧物,阻止空气流人燃烧区,使已经燃绕的物质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用水蒸汽或惰性气体( 如CO2、N2)灌注容器设备稀释空气,条件允许时,也可用水淹没的方法窒息天火;密闭起大建筑,设备的孔洞和洞室:用泡沫覆盖在燃烧物上使之窒息。
(三)冷却法
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能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到低于燃点,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体上,使其不受火焰辐射热的减胁,避免形成新的火点,将火灾迅速控制和扑灭最常见的方法就是用水来冷却灭火比如,一般房屋、家具, 木柴,棉花、布匹等可燃物质都可以用水来冷却灭火。二氧化碳天火剂的冷却效果也很好,可以用来扑灭精密仪器、文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的初期火灾,还可用水冷却建筑物、生产装置、设备容器,以减弱或消除火焰辐射热的影响。
(四)抑制法
这是基于燃娆是一种链锁反应的原理、使灭火剂参与燃烧的链锁反应,它可以消毁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游离基,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达到灭火的目的。采用这种方法的灭火剂,如七氟丙烷灭火剂和干粉灭火剂。
除了掌握灭火的方法,我们更应该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增强自我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监督和发现身边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要敢于说“no”,积极检举揭发,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