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由中国民航局第二研究所承担编写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语音通信交换系统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审定会在成都召开。
民航局适航司主持标准审定会。来自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民航局安全技术中心、民航华北空管局、民航华东空管局、民航中南空管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北空管局的专家组成审定委员会。
民航二所标准编写组向审定委员会汇报了标准的编写说明和编写情况,与会专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认为:该行业标准编写科学、严谨,内容和文本格式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技术先进,达到了国际同类标准水平。审定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行业标准通过审定。
该标准规定了民航空管使用的语音通信交换系统的组成、功能、性能、指标体系、接口和联网要求等内容,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它的实施将对我国民航空管语音通信交换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对保障飞机持续安全运行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