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航空即日起为涉及宁波、郑州进出港旅客免费办理退改服务

(通讯员:苏爽)据悉,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体现民航真情服务,根据宁波、郑州最新防疫政策,天津航空下发专项退改规定。对于已购满足以下条件的天津航空涉及宁波、郑州进出港国内航班机票的旅客可享受免费退改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宁波: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月15日(含)的国内客票。

郑州:在2022年1月4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2年1月4日(含)至2022年1月18日(含)的国内客票。

2、适用航班:

2.1由天津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宁波、郑州进出港国内航班(含经停航班)和天津航空为市场方的涉及宁波、郑州进出港代码共享航班(含经停航班)。

2.2非宁波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前购买的,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宁波,且可以提供本人旅行(或入住)日期为 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月15日(含)期间涉及宁波的下列材料之一:包含但不限于与GS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等地面交通运输凭证、宁波的酒店预订单;非郑州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在2022年1月4日(含)之前购买的,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郑州,且可以提供本人旅行(或入住)日期为 2022年1月4日(含)至2022年1月18日(含)期间涉及郑州的下列材料之一:包含但不限于与GS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等地面交通运输凭证、郑州的酒店预订单;

2.3 非宁波、郑州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因宁波、郑州疫情隔离证明材料(疫情隔离证明材料应由防疫部门、公安机关、派出所、街道办等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拒载证明(当地机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疫情拒载证明);

非宁波、郑州进出港航班,旅客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材料可以是原件、扫描件、照片、截图。

3、适用票证:826国内票证以及使用非826票证互售的GS国内航班客票。

4、退改规定:

4.1  机票有效期内退票:

4.1.1 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旅客凭相关证明材料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4.1.2 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天航官网、微信、APP渠道购买客票的旅客,请提交材料至天航市场客服 thsckf@tianjin-air.com,同时备注旅客姓名以及需要办理的客票信息以便客服尽快处理。

4.2  机票有效期内变更航班:

4.2.1 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旅客凭相关证明材料,首次变更至2022年3月26日(含)之前的同航司、同航线航班,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免收变更费;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

4.2.2  旅客提出变更申请:

⑴ 我司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所销售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

⑵ 官网、代理人所销售的客票,可至我司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办理。

4.2.3  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4.3  机票有效期内签转:按原机票使用条件办理。

4.4  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4.5  同一或连续票号的均为天航实际承运的联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天津航空温馨提示广大旅客,客服热线可能出现繁忙,若您的航班发生调整,建议您优先选择天津航空官网、天津航空APP、官方微信等渠道自助办理客票退改,节省您的宝贵时间,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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