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热评:民航新规 把选择权还给市场

新修订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规较以往有较大调整,对涉及行李、退票、超售等直接和旅客相关的事项进行了细化规定,贯穿体现了市场主导的原则。

整体上看,民航局这一新的《规定》,对以往那些管得太具体甚至太死板的条款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例如,以往的民航法规对旅客托运和非托运行李的尺寸、重量、免费额度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各航空公司都必须照规定执行。经常坐飞机出行的旅客都知道,经济舱的免费托运行李重量是20公斤,诸如此类。现在,新的《规定》不再对旅客的行李指标进行“一刀切”,让航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自行制定标准并对外公布。这一系列举措,也是民航系统的简政放权。

把企业经营范畴的事项还给企业进行决策,理应如此。目前我国的民航领域已经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航空公司同场竞技。每家航空公司的定位不一,发展道路也各有千秋,有的航企是全服务航空公司,提供充足广泛的服务;有的航空公司属于廉价航空,只提供基础的运输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只用单一标准、一把尺子去衡量航空企业,很明显不合时宜了。现在,民航局发布新的《规定》,就是把企业的经营事务进一步还给航空公司,让市场来主导民航运输业的发展。这一改革之举有望充分激活航空公司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也能更好地满足旅客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让不同的旅客都能最大限度获得满意的出行体验。

同时也要看到,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新《规定》对保护旅客的权益着墨甚多。例如此前屡屡引发风波的机票超售问题,新《规定》明确,如果实际乘机人数超过座位数,航空公司应当寻找自愿放弃行程的旅客,如果没有经过这个程序,航空公司不得使用优先登机规则确定被拒绝登机的旅客。这一条款非常详细具体,充分保障了旅客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不过,再好的规定也需要航空公司的严格执行。在航空公司面前,旅客毫无疑问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当旅客和航空公司发生矛盾纠纷时,民航管理部门应当畅通投诉渠道,及时获知旅客诉求,监督航空公司不折不扣执行各类规章制度,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旅客权利受损。

现在,乘飞机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方式。要让旅客一路舒心,就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把选择权还给市场,还给旅客。通过航空公司与旅客的双向互动,民航服务才能更加贴合旅客的需求,让每一次的云端相遇,都成为美好的回忆。(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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