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1月25日颁发的《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和居住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第一条第十款规定,获签发电子签证的80个国家公民名单包括:奥地利、波兰、比利时、葡萄牙、阿联酋、德国、韩国、美国、意大利、芬兰、法国、中国等;允许外籍人用电子签证入境、出境越南的国际口岸名单包括8个航空口岸、16个陆路口岸及13个海路口岸。
具体,允许外籍人用电子签证入境、出境越南的8个国际航空口岸包括:内排、西山一、金兰、岘港、吉碑、芹苴、富国及富牌等口岸。
本决议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