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从杭州飞往安康的航班在进入安康富强机场过程中,两名女乘客因取行李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5月11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违法行为人马某某、杨某某均有受伤,警方分别作出200元罚款处理。
据悉,5月5日,乘坐同一航班的55岁女乘客马女士和37岁杨女士在飞机未开启舱门时,因取行李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继而从争执发展到大打出手。
5月6日上午,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办案组民警将两名当事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询问。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这是安康富强机场自首航开通以来,首次受理因打架斗殴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案件。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创新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违法行为人马某某、杨某某承认其在航班客舱内打架斗殴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违法事实,且均能认识到其错误行为并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打架斗殴的行为主动申请调解,未造成严重后果、属于较轻情节。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某、杨某某分别作出200元罚款处理。
警方提醒:根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规定,在飞机上存在强占座位、行李架的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以及违规使用手机或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与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的和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等行为,均属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