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旅客真胆大 竟带10盒鞭炮乘飞机

3月17日10时47分,兰州机场T2航站楼4号安检通道安检员在执勤中,发现一名旅客随身行李中携带多条细长柱状疑似烟花物品。经安检开包检查确认,该物品为长25mm、直径5mm的小鞭炮。同时,安检员还在该名旅客的衣服口袋中查出同款鞭炮,经盘点共10盒之多,合计160响。经安检员向旅客解释相关规定后,旅客选择将鞭炮自弃,交由安检处理。

春运虽已结束,但“学生返校”“复工复产”客流量急剧增加,兰州机场安全检查站温馨提示:根据民航相关法律法规,鞭炮等烟花爆竹属于爆炸或燃烧物质,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便捷出行,请在出行前仔细检查行李物品,切勿携带、藏匿违禁物品乘机,以免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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