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记者获悉,近日安徽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公安分局处理了一起非法携带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案件,对违法人员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3月7日晚上20时左右,值班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在合肥新桥机场候机楼11号安检通道内有人携带子弹被安检员查获,民警立即出警至现场。经调查,旅客王某欲乘民航班机到云南,在其随身携带的大衣外套口袋内发现51式实弹一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时考虑到王某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最终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子弹(1颗)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