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春秋航空国内特价票放宽退改签限制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特价机票一律不予退改签的条款将步入历史。为了迎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落实民航局《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春秋航空国内航线的特价机票特别放宽了退改签限制。

自2018年10月20日零时起购买的特价机票,从“一律不予退改签”放宽至起飞前2小时以外皆可退改。

特价机票,即俗称的“三不得”机票,一般指经济舱全票价4折及以下机票,原先在任何情况下,旅客预订了特价机票,就不退、不改、不签。一旦旅客行程临时有调整,除机建燃油费退还外,无论退票或改签都要收取100%票价。这一状况将从20日零时起发生根本改变。

一般来说,距离航班起飞时间间隔越长,退改签的费用就越低,反之越高。以起飞前7天为例,特价机票的退票手续费从原票价的100%降至票价的50%,变更手续费从原票价的100%降低至票价的40%,此举将大大降低旅客特价机票退改签的手续费,既解除旅客后顾之忧,又让真情服务落在了实处。

新版普通座自愿变更规则(20日零时之后订票按此规则):

舱位 提出变更的时间
起飞前7天(含)以外 起飞前3天(含)以外至7天之内 起飞前24小时(含)以外至3天之内 起飞前2小时(含)以外至24小时之内 起飞前2小时以内/航班离站后
特价舱位(R1-R4,P,P1) 收取客票价4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6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7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80%的变更费 不予变更,仅退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费

 

新版普通座自愿退票规则(20日零时之后订票按此规则):

舱位 提出退票的时间
起飞前7天(含)以外 起飞前3天(含)以外至7天之内 起飞前24小时(含)以外至3天之内 起飞前2小时(含)以外至24小时之内 起飞前2小时以内/航班离站后
特价舱位(R1-R4,P,P1) 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7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8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90%的退票费 不予变更,仅退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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