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电动中巴车及辅助充电桩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F-ZB201512-206)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电动中巴车及辅助充电桩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招选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GF-ZB201512-206)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电动中巴车及辅助充电桩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招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电动中巴车及辅助充电桩采购项目。

二、使用单位: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需求概述:

1、设备名称:电动中巴车及辅助充电桩。

2、设备数量及主要要求:

设备数量:3台电动中巴车,1台辅助充电桩。

2.1纯电动中巴车要求:

2.1.1车辆续航能力在200km及以上;

2.1.2车辆电池采用磷酸铁锂或其它锂离子、锂聚合物类电池;

2.1.3车辆充电(电池电量从0到100%)所需时长在2小时以内;

2.1.4车辆采用直流或交流充电;

2.1.5充电接口及协议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1.6提供用户现场维修保养业务。

2.2充电桩要求:

2.2.1.满足电动中巴车快速充电需求(电池电量从0到100%所需时间≤2小时);

2.2.2.额定输入电压为AC380伏;

2.2.3.充电设施具有良好的绝缘电阻和绝缘耐压;

2.2.4.充电设施具备预付费取电功能,具备能源联网管理功能;

2.2.5.充电接口及协议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2.6.工作温度在-10℃~+50℃,能够保证在室外环境中使用,防护等级≥IP55,充电桩设计有避雨防风设施;

2.2.7.为用户提供现场维修保养服务;

2.2.8.本项目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及采购方提供取电点至充电桩间的电源线缆敷设等内容。

3、交货地点:深圳机场指定地点。

四、报名人资质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或销售企业;

2、作为销售代理商,报名人应具有拟投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所投车型列入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4、所投型号车辆在国内近三年(2012年11月至公告截止之日)有不少于100台的销售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下同);

3、报名人资质及资格证明文件(销售代理商需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商相关资质文件);

4、国家或行业要求的相关产品证明、许可、证书等复印件;

5、业绩证明:近年三内(2012年11月至公告截止之日),与投标设备同型号纯电动汽车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含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的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并注明项目采购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报名人认为重要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 本公司将电话通知购买招选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 恕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 下午16:30。

七、项目技术咨询方式:

技术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457098

八、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商务写字楼A-510室

联系人:余先生 E-mail:yuhui @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145 传 真:0755-23452149

邮政编码:5181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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