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机场扫雪车、机场旅客摆渡车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拉萨贡嘎机场扫雪车、双向驾驶旅客摆渡车设备采购(标段二)已由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以民航藏局函(2016)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委托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贡嘎机场扫雪车、双向驾驶旅客摆渡车设备采购(标段二)

2.2招标编号:XBMH2016-023  

2.3招标范围:标段二:双向驾驶旅客摆渡车2台

2.4交货地点:拉萨贡嘎机场

    2.5交 货 期:标段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车辆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拟供进口货物的进口手续须由投标人负责办理。

3.2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3年7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725日至20167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报名资料在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725日至20167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81714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民用航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 区8楼

邮编:710075                   

联系人:董晨

电话:029-88347925-8032        

传真:029-88347925-8019        

电子 邮 件:xbmhzb@163.com           

网址:www.xbmhzb.com           

开户 银 行: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610019257000525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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