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T2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东北函[2015]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补助资金、吉林省、长春市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40%,企业自筹60%,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T2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0748-1640CA2025DJ/01

2.2交货地点:长春机场扩建工程T2航站楼内。

2.3资金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补助资金、吉林省、长春市及企业自筹。

2.4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T2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的深化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产品保护、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培训等工作,并按上述顺序向招标人移交所需的资料。

本期行李处理系统主要配置为:按照行李系统配置表描述,参照技术要求1.1.7

Ÿ   分拣机 1套
Ÿ   行李离港转盘 3个
Ÿ   行李到港转盘 5个

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工期:

2.5.1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土建预留预埋要求及图纸;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系统施工图深化设计。

2.5.2所有提供的设备和系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

具体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时间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李处理系统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行李处理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同一行李处理系统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拟供行李处理系统制造商均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拟供行李处理系统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检测合格并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已通告的机场设备。

3.5近5年来(2011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日),拟供行李处理系统至少具有1个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000万人次/年(含)以上的,并采用翻盘式分拣机自动分拣的中国大陆境内机场单体航站楼新建或扩建行李处理系统项目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在2011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日内,组织实施过至少一个设计客流量1,000万人次/年(含)以上的机场单体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经理内容,则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足;应提供最近3年(2013-2015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 投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2016年07月25日至2016年0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2室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wulingxuan9031@126.com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拟供行李处理系统制造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通告、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授权书(如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审计报告、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6年07月25日至2016年0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11 时,下午 14时至16 时,在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8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 电话010-84384771,钟女士。

5.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8月30日14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vitec.com.cn)、中国民用航空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联   系   人:武凌玄、李晓航

电       话:010-84384719、84384733

传       真:010-84384739

电子 邮 件:wulingxuan9031@126.com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号:62667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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