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航空食品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航空食品车,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本项目采购预算:120.00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业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业设备审定合格证》;
3
所投航空食品车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民用机场或航空公司有至少5辆(累加)销售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 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4、所投航空食品车的民航使用许可证或民航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5、所投航空食品车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5辆(累加)销售业绩合同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2016年6月3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区(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非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五、标书发售及开标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
26日起(截标时间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6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868925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联系人:张先生、吴先生
电话:0577-89502089、13867729391、15158572233
传真: 0577-85957565
同级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0577-88901178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八、附件
(1)招标文件:
(2)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
(3)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航空食品车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5月26日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需航空食品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 5月31日上午10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5957565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jianxiong_zj@163.com。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867729391。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件
建议函: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