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民航东北管理局关于辽宁和吉林地区边境机场ADS-B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东北局函[2015]121号)、《东北管理局关于黑龙江地区边境机场ADS-B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东北局函[2015]1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专项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地区边境机场ADS-B地面站及处理显示系统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48-1540CA2042DK/01)
2.2工程地点:丹东机场、长白山机场、延吉龙井雷达站及延吉机场、漠河机场、黑河机场、鸡西机场、海青导航台及抚远机场。
2.3资金来源:民航专项基金,已落实。
2.4招标范围:ADS-B地面站设备7套,小型自动化处理显示终端7套。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工厂验收、6个月完成现场验收,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半个月内货到现场。项目总工期为8个月,包括产品设计、样品生产、招标文件内所列全部货物的生产、运输、现场交货和现场调试及验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注册,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2投标人拟供的ADS-B地面站和小型自动化处理显示终端都应取得《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盖章)。
3.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并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2012年-2014年)。
3.4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近三年(2013年-2015年)须在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服务单位至少具有一个应用案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如非货物制造商,需具有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01 月 04日至 2016 年 01 月 0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2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等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01 月 04 日至 2016 年 01 月 0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16 时, 在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9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 电话010-84384771。
5.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vitec.com.cn)、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联 系 人:武凌玄、王鹏
电 话:010-84384719、84384735
传 真:010-84384739
电子 邮 件:wulingxuan9031@126.com
开户 银 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 号:626679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