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卫机场完善气象自动观测系统项目已由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西北局发【2015】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投标人数量不足法定数量,现依法发布重新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卫机场完善气象自动观测系统项目
2.2招标编号:XBMH2015-151
2.3招标范围:包括新建2套自动气象站、1套风向风速仪、3套前向散射仪、1套背景光亮度仪和2套云高仪;新增1套中央机柜和5台工作站;配套建设通信、供电、安防、防雷及接地等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2.4 交货及安装地点:中卫沙坡头机场
2.5 交货及安装期: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供货物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国内民用机场供货及安装业绩。
3.3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拟供货物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供货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查验原件,留存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注:代理商报名时拟供货物制造商和拟供货物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他资质文件均需提供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民用航空网 http://www.ccaonline.cn/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董晨
电 话:029-88347940-8032
传 真:029-88347924-8019
电 子 邮 件:xbmhzb@163.com
网 址:www.xbmhzb.com
开 户 银 行: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6100192570005250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