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F-ZB201506-082-II)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公交大巴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招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营运大巴采购项目II
二、项目需求概述:
1、货物名称:大巴车(电动)
2、货物数量:3辆。
3、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3.1、整车及所有设备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车辆安全性符合最新国标,符合深圳市政府有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3.2、纯电动公路营运客车应进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辆配置应与公告目录一致。
3.3、确保符合深圳市车辆上牌要求。
3.4、有提供试运行验证。
1)整车长(mm)≥12000
2)额定乘员数 (人)≥45+1+1
3)续航里程(km)≥220(综合工况)/≥440(匀速40KM/小时)
4)行李仓容积 m3 ≥8
5)营运客车等级 符合JT/T325—2013,大型高一级以上技术标准。(不设卫生间及冷热饮供应设施)
6)整车电路 防护等级达到IP67标准(含电池箱)
3.5驱动电机参数
1)最大功率(kw) ≥300
2)最大扭矩(N.m) ≥1100
3.6底盘参数和配置
1)前桥 独立悬架前桥
2)悬架 全气囊空气悬架(前二后四共6个气囊,6个减振器)
(注:具体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3.6、采购范围:上述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
三、报名人资质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
2、报名人具有近五年(2010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销售过3台或以上拟投电动大巴车的业绩经验;
3、拟投车辆须在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的范围内(证明材料:提供拟投车辆在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中的公告页面,打印该页并在具体位置进行标注);
4、须在深圳设售后维修点,能够在深圳当地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证明材料: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凭证或办事处相关证明资料、房屋租赁凭证等);
5、公司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与本项目采购人及深圳市公共交通系统单位不存在因安全或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信誉记录等;
6、如中选,中选人须负责电动车充电柱的建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正式报名人的产生:
采购人组织包括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审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上述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择优产生正式报名人。
五、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下同);
3、按上文“三、报名人资质要求”第3-5条,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拟投车辆技术参数、图片及关键配置品牌简介、供货期和参考价格(可展示多种车型);
5、按上文“三、报名人资质要求”第2条,条公司近五年(2010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销售拟投车辆的业绩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须清晰体现合同内容、设备数量等);
6、报名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通知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 恕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下午16:30
七、采购文件获取办法: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请按以下办法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付款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新航站楼商务写字楼A栋502室(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户名: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77057955097
开户行:中行深圳机场支行
八、项目技术咨询方式:
技术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457098
九、报名资料送达、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新航站楼商务写字楼A栋510室
联系人:陈艳 E-mail:438775402@qq.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153 传真:0755-23452149
邮政编码:5181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