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机场飞机地面空调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招标条件

招标代理: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合肥新桥机场廊桥新增桥载设备改造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民航华东函[2014]2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安徽新桥机场自筹资金、民航专项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对该工程项目的飞机地面桥载空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合肥新桥机场。

2.2.计划工期: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

2.3.招标范围:

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制冷量60冷吨) 16台

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制冷量90冷吨) 5台

飞机空调机组安装

2.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且业主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后的 15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最终检测达到合格标准交付合肥新桥机场运行。

2.5.交货地点:合肥新桥机场。

2.6.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

2.7.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专业飞机地面桥载空调设备制造商或是经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3.1.2投标品牌飞机地面桥载空调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备制造企业,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应具有设计和生产飞机桥载空调设备的历史,参与投标的产品应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3.1.3投标人应配有专职的、具有飞机地面桥载空调设备维修资格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3.1.4投标人提供的飞机地面桥载空调设备的主要部件(如:压缩机等)在中国内陆应有一个(含)以上维修及配件供应网点。

3.2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2.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不接受以下情况的潜在投标人:a、曾主动发起与招标人进行诉讼的;b、近五年在省市诚信平台有不良记录的;c、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3.2.4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2.6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3.2.7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内机场已完成的飞机地面桥载空调设备改造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案例供招标人进行考察(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人进行考察,招标人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接受传真或邮件报名,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快递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邮递,另外收取100元快递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大酒店(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联 系 人: 叶强

电 话:0551- 63777094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层

联 系 人:朱田惠、彭正飞、姜勋、宋磊

电 话:021-62666043转186、233、151、160

传 真:021-6227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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