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进近灯光保护带场地治理工程比选公告

1.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西跑道进近灯光保护带场地治理工程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1.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西跑道进近灯光保护带场地治理工程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1.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2.1 项目概述

本项目对西跑道进近灯光保护带场地进行治理,对助航灯光电缆进行倒改,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

1.2.2 工期要求

开工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

1.2.3 工程范围及内容

1.2.3.1 工程范围:36L方向围界外有2个助航灯光保护带场地,由南向北分别为1区、2区;18R方向围界外有2个助航灯光保护带场地,由南向北分别为3区、4区。

1.2.3.2 具体工程内容:

a. 1、2、3区:

(1)场地清理:拆除场地内原有废弃围界;

清理场地内杂物、建筑垃圾等;

(2)场地治理:彻底清除场地内各类植物,使其不再生长;回填平整、碾压;

(3)部分一次回路电缆接头更换。

b. 4区:

该场地内有一芦苇塘,本项目计划在该芦苇塘上利用钢架结构和钢板,对影响助航灯光的区域进行封闭,封闭区域面积约为4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现场测量值为准),从而杜绝芦苇生长。对该区域内助航灯光电缆进行倒改并保护。

1.2.4.技术标准和要求

1.2.4.1 满足《飞行区技术标准》关于进近灯光保护带相关要求;

1.2.4.2 施工不得影响进近灯光的正常运行;

1.2.4.3 施工不得破坏进近灯光原有杆体机械结构;

1.2.4.4 施工不得影响助航灯光电气设备;

1.2.4.5 施工需保护现有助航灯光设备设施;

1.2.4.6 质保期:2年。

1.2.5 设备、工具及物料

1.2.5.1 一切施工所需车辆、设备、工具均由乙方提供。

1.2.5.2 如果甲方提供了相关设备、工具,则乙方在报价中应扣除用于提供该部分设备、工具所需的费用。

1.2.5.3 由乙方自行准备的设备和工具应按甲方规定进行存放和保管,不得随意摆放。

1.2.5.4 助航灯光电缆、电缆接头由甲方提供,其余所需主、辅材均由乙方提供。

1.2.6 拦标价

1.2.6.1 本工程比选拦标价为470,000.00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1.2.6.2 此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合同总价,原则上不可发生除报价外额外费用。

1.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可能被废标的风险。

1.3.1 参选人必须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1.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1.4 报名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止。

联 系 人:范悦

联系电话: 64591950

邮 箱:fany@bcia.com.cn

报名方式:参选公司营业执照电子件,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电子邮箱统一发送至范悦邮箱。

2015年10 月 27日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1.1 比选人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联系人:范悦 联系电话:64591950 传真:64581632
2.1.2 比选代理机构
2.1.3 项目名称 西跑道进近灯光保护带场地治理工程
2.1.4 建设地点 飞行区
2.1.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1.6 出资比例 全部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1.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1.8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0日历日
2.1.9 质量要求 合格
2.2.1 参选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 2.2.1.1参选人必须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2.2.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其他要求: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的和以前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参选项目中选后,由于中选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2.2.2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 不接受
2.2.3 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详见比选邀请踏勘集合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踏勘要求:参选人应在踏勘后将所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间(规定 的时间将在踏勘时告知)内一次性全部提出。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工程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注意1:若参选方未按时参加踏勘,视为参选方已了解现场情况,若中选后我方不再因现场情况与参选方所递交参选文件的差异进行协商和调整。
2.2.4 参选预备会 不召开
2.2.5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踏勘日当天下午17:00前截止
2.2.6 分包 不允许
2.2.7 偏离 不允许
2.2.8 参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年 月 日 时 分前截止
2.2.9 参选截止时间 2015年 月 日 时 分前
2.2.10 参选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的时间 1日内
2.2.11 参选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修改的时间 1日内
2.3.1 参选有效期 90天
2.3.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不允许
2.3.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规定签字盖章处应签字盖章。特别提醒: 2.3.3.1.参选函、参选函附录、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若有)、均应签字盖章。 2.3.3.2.参选文件正本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需逐页盖章,副本可省略盖章。
2.3.4 参选文件的份数及要求 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2份其它要求:【须包含正本扫描版(PDF格式)1份和可编辑(word格式)1份并注明版本】电子版文件载体:U盘,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包括专业软件编制和excel编制的版本。U盘表面须注明比选编号、项目名称及参选人名称。参选人应保证U盘刻录内容的完整性,与参选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且保证能够在比选人的计算机上打开,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2.4.1 封套上写明 比选人的地址:比选人名称:西跑道进近灯光保护带场地治理工程参选文件在 2015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4.2 递交参选文件地点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224
2.4.3 是否退还参选文件 不退还
2.5.1 开始比选时间和地点 开始比选时间:同参选截止时间开始比选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214会议室
2.5.2 开始比选程序 2.5.2.1.密封情况检查:递交参选文件时间顺序 2.5.2.2.开始比选顺序:递交参选文件时间顺序
2.6.1 比选过程委员会的组建 比选过程委员会构成:3人比选过程专家确定方式:抽取
补1 适用于本参选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参选将被拒绝:比选过程委员会在评审符合性检查过程后发现仅剩余1家的,评委会可以终止此次比选;进入技术审核后发现仅剩余1家进行比较的,比选过程委员会可以终止此次比选。
补2 北京首都机场股份公司纪委举报投诉邮箱:hucg@bcia.com.cn,传真:64597314。
补3 本项目无需提供参选保证金。
补4 由于本工程施工时与运行产生影响,为保证施工的安全性,所有参选人需提供详细的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材料格式自制,其中承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补5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单位须另外提供若干份与参选文件中一致的参选文件副本,并加盖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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