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河东机场三期扩建空管语音记录仪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已由民航西北局发〔2013〕34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宁夏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语音记录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已由民航西北局发〔2013〕34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宁夏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语音记录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语音记录仪

2.2招标编号:0748-1540CA2032DK/01

2.3招标规模:新增1套128路话音、数据的记录和重放系统。

2.4交货地点: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新建航管楼二层设备机房

2.5交 货 期: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90日内交货。

2.6安装工期:接到招标人书面安装通知后30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拟供货物必须具备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且有效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内至少1套配置不低于128路数据、语音记录仪系统(每套系统具有同时记录雷达数据、语音信号功能)在中国民航空管系统的成功销售案例,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或现场验收报告或用户报告等能反映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2室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或现场验收报告或用户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8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钟彩华,电话:010-8438477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丰庆苑中国银行二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vite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 编:100125

联 系 人:武凌玄、李晓航

电 话:010-84384719、4733

传 真:010-84384739

电子 邮 件:wulingxuan9031@126.com

开 户 银 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 号:626679362

户 名: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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