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PAPI灯具基础对标整改及新灯具安装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1.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2.1. 项目概述
为满足《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第6.4.5.3条要求,首都机场需对36R方向PAPI灯基础进行改造,并对六个方向PAPI灯基础进行直立面消除。同时,在三个进近方向各安装一套PAPI灯。
1.2.2.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
1.2.3. 工程范围及内容
1. 工程范围:
首都机场六个方向PAPI灯。
2. 具体工程内容:
工程对象 | 工程内容 |
01方向PAPI灯具 | 制作新基础(直立面消除)安装一套灯具拆除一套灯具及基础 |
19方向PAPI灯具 | 基础接坡改造 |
36R方向PAPI灯具 | 制作新基础(直立面消除)安装一套灯具拆除一套灯具及基础平整土质区 |
18L方向PAPI灯具 | 基础直立面消除 |
36L方向PAPI灯具 | 拆除一套灯具基础直立面消除安装一套灯具 |
18R方向PAPI灯具 | 基础直立面消除 |
1.2.4. 设备、工具及物料
1. 一切施工所需车辆、设备、工具均由乙方提供。
2. 如果甲方提供了相关设备、工具,则乙方在报价中应扣除用于提供该部分设备、工具所需的费用。
3. 由乙方自行准备的设备和工具应按甲方规定进行存放和保管,不得随意摆放。
4. PAPI灯具、电缆、等主料由甲方提供;水泥、砂石等辅料由乙方提供。
1.2.5. 拦标价
本工程比选拦标价为260,000.00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此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合同总价,原则上不可发生除报价外额外费用。
1.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可能被废标的风险。
1.3.1. 参选人必须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1.3.2. 参选人必须具备满足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相应国家或行业认证的资质证件。
1.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1.3.4.参选文件格式与报价清单由参选方自行编制。
1.4.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偌彤 联系电话:64595275
电子邮箱:haort@bcia.com.cn(请将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形式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