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场桥载设备飞机地面空调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天津机场桥载设备替代APU项目已由民航函

1. 招标条件

天津机场桥载设备替代APU项目已由民航函[2014]243号和民航华北函[2014]47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资金来源为民航发展基金及项目法人自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作为项目法人拥有最终资产所有权,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管理。现对该项目中飞机地面空调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机场桥载设备替代APU项目拟在天津机场东区航站楼登机桥上共设置飞机地面空调机组30台。

2.2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飞机地面空调(桥挂安装) 类型1 14 制冷量: 139kW≤ A≤220KW 制热量:≥60kW 额定风量:≥5500m3/h 机外静压:5500Pa≤B≤6700Pa 配电功率:105KW 380v
2 飞机地面空调(桥挂安装) 类型2 16 制冷量:205kW≤ A≤225KW 制热量:≥90kW 额定风量:≥8100m3/h 机外静压:5500Pa 配电功率:181.5KW 380v 出风口采用单管出口
3 飞机空调机组安装 1 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步安装

注:本次招标内容含以上货物及安装调试。

2.3交货期和地点

2.3.1交货期

交货期为90天内具备交货能力,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内运抵现场,其中7台飞机地面空调(桥挂安装) 类型1和10台飞机地面空调(桥挂安装) 类型2,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7台飞机地面空调(桥挂安装) 类型1和6台飞机地面空调(桥挂安装) 类型2,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3.2交货地点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单一货物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地面空调机组产品《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民航局通告公布的合格机场设备,并在有效期内。

3.4拟供货物制造商生产的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吊装式)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民用机场30台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其中以明确吊装式飞机地面空调机组为准,合同中未明确吊装式的合同不予认可。)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7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足。

3.8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5年12月8日至2015 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2室进行投标报名,并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peng@casc.com.cn。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如适用,代理商提供)、按资格条件要求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民航局通告、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留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8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钟彩华,电话:010-84384771。

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 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

邮编:100125 联系人:王鹏 电话: 010-84384735 传真: 010-84384739

电子邮件:wangpeng@casc.com.cn

账户名称: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号: 626679362

招标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地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邮编:300300 联系人:魏志刚 电话: 022-24902497 传真:022-249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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