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障碍灯监测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报名公告

(项目编号:GF-LX201510-130)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障碍灯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GF-LX201510-13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障碍灯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障碍灯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概述:

1、货物名称及数量:

1)障碍灯监控系统软件1套

2)信号接收装置若干(可实现大南山、朱坳山、求雨坛、望牛亭、下角山顶部各1盏障碍灯和飞行区内30盏障碍灯的监控)。

2、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2.1障碍灯监控系统软件

1)可以在软件上实时查看障碍灯信息,查看障碍灯运转情况及障碍灯分布情况;

2)监控系统范围应达到以机场为圆心,以55公里为半径的辐射范围;

3)软件可以实现灯具的工作状态全程跟踪,实时控制障碍灯,而且具有通信故障提醒、灯具故障提醒、历史记录查询等功能;

4)灯具监控信息刷新时间可调,所有监控的灯具信息刷新时间间隔不长于10分钟,即在10分钟内监控系统能实时掌握灯具的实际运行情况;

5)该监控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应能适应所有通过民航局批准的有生产资质的航空障碍灯;

6)监控系统可监控障碍灯的数量无上限。

2.2信号接收装置

1)信号接收方式:无线传输;

2)指示灯:具有电源、通信状况指示灯;

3)工作温度:-10~+70ºC;

4)相对湿度:95%(无凝结);

5)能在野外及恶劣天气下全天候使用,并且需带有防雷功能,防护防水等级IP65。

(具体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报名人资质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报名人为障碍灯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并具有低、中、高光强障碍灯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报名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及制造商的低、中、高光强障碍灯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后,如有效期已过,另行申请的,需出具民航局对该低、中、高光强障碍灯检测合格公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正式报名人的产生:

采购人组织包括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审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上述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择优产生正式报名人。

五、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下同);

3、上文“三、报名人资质要求”中标注的证明文件;

4、报名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 本公司将电话通知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 恕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16:30

七、项目技术咨询方式:

技术联系人:汤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458440/23458353

八、报名资料送达、标书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选代理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新航站楼商务写字楼A栋510室

联系人:钟先生 E-mail :zhongcheng@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168 传 真:0755-23452149

邮政编码:5181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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