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计99080元,报价时单项价格控制在单价内。
2:技术需求
2.1货物要求
2.1.1货物价格应包含税费、运费(送货、运输、装卸)、办证费(如有)等。
2.1.2供货方应确保提供的轮胎为满足现场需求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优质、合格产品并经机场技术负责人认可;轮胎的生产时间不得大于24个月以上。不存在侵犯他人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情形。
2.1.3参选人所投轮胎具有国家颁发的轮胎3C认证。
2.1.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天
2.1.4卖方应提供的售后免费质保期为3年,胎质量三包的具体范围,涵盖了胎面、胎肩和胎侧等多个方面,如胎面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未压实、与胎体粘合不良等问题,都在三包范围内。如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理赔标准将根据轮胎花纹的磨损深度来确定,例如花纹深度尚余70%以上的,可以免费更换新胎卖方必须免费修复和更换。
2.1.5.交货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货物接受部门指定地点
1-3项供货联系人:黄工13752241110
4-5项供货联系人:王工13512984282
6-9项供货联系人:翟工15102227587
2.2资料要求:
随货应提供配套的交货货物清单、轮胎的二维码等证明轮胎正品的相关资料,所有提交的文件、资料均应是清晰、完整的。
若现场收货时,经检验发现产品质量不能达到相关标准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上述文件,供货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机场有权拒绝收货。
2.3运输和包装要求:
2.3.1供货方应选择适宜的包装与运输方式。
2.3.2供货方负责办理上述装、卸的一切手续,承担包装、装卸、运输的全部工作和责任。
2.3.3包装费、装卸费、运费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