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每项单价预算不能超过上表单价。
2:技术需求
2.1货物要求
2.1.1货物价格应包含税费、运费(送货、运输、装卸)、办证费(如有)等。
2.1.2供货方应确保提供的轮胎为满足现场需求的全新、生产日期是2024年生产的轮胎、未使用过的原厂优质、合格产品并经机场技术负责人认可;不存在侵犯他人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情形。
2.1.3参选人所投轮胎具有国家颁发的轮胎3C认证。
2.1.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天
2.1.4卖方应提供的售后免费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由于货物质量原因造成的损伤和损坏,卖方必须免费修复和更换。
2.1.5.交货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货物接受部门指定地点
地勤部:刘思斌13752241110
2.2资料要求:
随货应提供配套的交货货物清单、轮胎的二维码等证明轮胎正品的相关资料,所有提交的文件、资料均应是清晰、完整的。
若现场收货时,经检验发现产品质量不能达到相关标准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上述文件,供货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机场有权拒绝收货。
2.3运输和包装要求:
2.3.1供货方应选择适宜的包装与运输方式。
2.3.2供货方负责办理上述装、卸的一切手续,承担包装、装卸、运输的全部工作和责任。
2.3.3包装费、装卸费、运费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