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服装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服装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4127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服装采购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服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各支线机场;

2.2 次招标范围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服装采购;

2.3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1:外场服装采购;标段2:制式服装采购;标段3:职业服装采购

2.4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两年;

2.5 交 货 期:招标人(含各支线机场)向中标人发出订货通知单,中标人按订货通知单样式、数量、种类、面料、实际量体尺寸进行制作,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并量体完成后 60 日。交货地点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各支线机场;

交付服装不合体或者有质量问题的,乙方承诺免费返修,直至合格为止。返修制作交货期限为 15 日;

2.6
所有提供服装样衣的产品,面料都要进行检测并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报告。每款样衣提供男女各1件,尺寸男:175/96   女:165/84。

2.7预算金额:标段1:¥268万元;标段2:¥460万元;标段3:¥60万元

2.8本项目3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评审顺序按照标段2、标段1、标段3进行,如某投标人标段2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该投标人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顺序替补。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标段1、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合同金额200万元(含)及以上的中国国内服装销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年限,双方签署页,各页需加盖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招标人保留核实证明文件原件及真实性的权利;

标段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合同金额50万元(含)及以上的中国国内服装销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年限,双方签署页,各页需加盖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招标人保留核实证明文件原件及真实性的权利;

3.3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盈利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投标人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813
9:00
时至 2024 819
16:00
时,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949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邮  编:   /                       

联系人:  刘经理                      

电  话: 0431-777852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邮  编:  101300                    

联系人:  吴工、张工               

电  话:  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532907032510706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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