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报废资产”进行比选。
一、比选内容:2024报废资产处置第三批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内需含有相应的废物回收等相关业务;
(二)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 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 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三)对于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评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服务商遵守机场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报废物资清运符合机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六)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七)应答人负责提供报废物资清运承诺函,承诺报废物资付清全部货款后,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完成现场清运,负责提供安全责任承诺函,承诺报废物资清运时遵守机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6日。请以“***公司报名**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jcbzcgl@bcia.com.cn(邮件标题请写明项目名称,邮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名称、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踏勘人员身份证号相关信息)。比选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反馈。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5时30分。密封信封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注明比选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
(二)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应答人公章。
密封信封背面如下图所示: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密封及信息填写等)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文件地点:中国服务大厦A座南门
五、此批报废设备“价高者得”,即:所报总价最高者且所报总价不低于采购人设定的底价的,为中选回收商;
六、价格应包含一切税费。甲方不需因运输、装卸、仓储、保险等任何理由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七、处置内容以报价清单及附件上载明的信息为准;资产权属单位可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报名联系人:褚 联系电话:64507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