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升限XXXXX海拔高度)无人直升机 采购意向需求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218149

专业领域: 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我部拟采购一批无人直升机(含光电和合成孔径雷达等载荷),根据军队装备采购相关法规政策,为便于潜在供应商了解采购项目信息,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建议,提高采购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确保采购质效,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无人直升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人直升机暂定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实用升限(海拔高度)6500米(空载,起飞点海拔高度约800米);

(2)起飞重量≮600千克;

(3)使用高度(海拔高度)3000~5000米,携带2种载荷(总重量120千克~150千克)正常工作,在3000米高度工作时间应不低于2小时;

(4)载荷重量≮250千克,工作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5)巡航速度≥100千米/小时;

(6)最大航速144千米/小时(空载,起飞点海拔高度约800米);

(7)①飞行时间5小时(载荷150千克,起飞点海拔高度约800米);②续航时间≥3小时(净载200千克,起飞点海拔高度约800米);

(8)抗风能力起降6级(12米/秒),空中7级(17米/秒);

(9)供电能力:功率≥2kW,电压28V±10%(所提指标均须为实测值)。

3.拟购产品须为成熟产品。

4.更多细节请咨询联系人。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提供股本结构不含外资的声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提供项目类似合同、销售业绩、授权代理等材料为依据);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内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为依据,军内单位除外);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以提供承诺书为依据);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及禁止范围内,以及未被采购人列入装备采购失信名单且在禁止期内的法人、组织及个人(以提供承诺书为依据);

7.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

8.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9.与采购人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以提供承诺书为依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报价(以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响应/报价声明为依据);

11.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需求对接方式及时间

1.对接方式:电话对接。

2.对接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4日。

五、联系方式

唐先生(技术),电话:18599470748/0996-237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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