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
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清泉服务”品牌标识及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HA2024-4124),采购人为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清泉服务”品牌标识及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拟选聘一家供应商进行品牌标识及文创产品设计制作,具体要求详见竞争磋商文件。 | |
5、预算金额:18万元(含税)。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品牌标识或文创产品设计、制作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发票(或对公转账记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4、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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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2-21 17: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领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九、其他说明)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7 14:00 | |
3、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2703会议室。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12-27 14:00:00 | |
2、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2703会议室。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jnairport.com/)同时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机场路1号 | |
联系人:桑先生 | |
联系电话:0531-82082905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 |
联系人:刘芳、薛玉洁 | |
联系电话:13616400800、15165081096 | |
九、其他说明 | |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获取文件不予受理,未获取文件者不受理其报价。 2、获取文件方式: 第一步:供应商登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搜索到该项目,进行信息填报(已注册账号的无需再注册,本项目无需办理CA)。(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供应商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信息填报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和信息填报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填报成功后,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以获取文件: 第二步:在网上填报信息完成后,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yhawb@vip.126.com)(邮件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可简写):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如有) ③其他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档) A.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发票(或对公转账记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B.财务报表; C.“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截图。 第三步:在线获取竞争磋商文件。代理公司确认以上信息及资料后,将获取竞争磋商文件的链接发送至供应商发送资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竞争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请及时下载竞争磋商文件,未按时下载竞争磋商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下载完成竞争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请知悉。 注: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资格审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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