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澳门营业部办公场所租赁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澳门营业部办公场所租赁。
1.2 项目编号:CZ2024001872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采购内容、数量:澳门特别行政区范围内不超过130平方米的写字楼一套。
1.5.2 限价或预算:含税预算人民币70万元。按照1:09的汇率换算(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2年租金总价不超过澳门币77.7778万元,年度租金不超过澳门币38.88万元,月度租金不超过澳门币3.24万元租金。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3年至2024年实际使用量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1套不超130平方米的写字楼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1.7 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5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7 其他要求:具有与本竞价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房屋的物权登记证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5日17时30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澳门北京街澳门金融中心8H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瑶 085363895539 、杨超 085363905599
邮箱:liyaoe@csair.com;yang-chao@csair.com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澳门北京街澳门金融中心8H
采购人:李瑶、杨超
联系电话:085363895539、 085363905599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珠海航空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中信南航国际广场9楼A区企划财务部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6-3366090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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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