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SC100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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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机电设备中心所持一批废弃物料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5,245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11-2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询价文件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机电设备中心所持一批废弃物料包含不限于电机、水泵、梯级链等(见本公告附件《处置资产信息表》),堆放至T2航站楼机坪地下室和能源中心两处,因资产堆放地位于机场飞行控制区及要害站点内,受机场管控及现场展示特殊性所限,本次转让方无法带领意向受让方进行本次处置资产现场勘察,只能通过视频查看的方式,意向受让方竞得标的后不得以未进行勘察等原因在资产交割时以资产状况、品质为由,对成交价款提出异议,风险自行承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状况、核算成本后参与交易。意向受让方报名必须前往看货并从转让方处领取《标的现场(视频)查看确认书》,并凭转、受让方双方盖章(受让方为自然人报名的可签字)《标的现场(视频)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和交接。 2.本次处置的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 3.本次处置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遗留。 4.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本次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可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若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受让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3%增值税普票。 5.本次处置为废旧资产处置,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视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6.本次处置资产按废旧资产处置,受让方仅可作为废旧资产回收,根据国家废旧资产回收的相关规定作出废旧回收的相关处理和使用,以上信息所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晓,最终成交后受让方如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将其进行再次出让或组装翻新再次投入使用等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事宜。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拒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要求调整交易价款。 7.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正式交付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邮件、QQ)之时起 24小时内完成该批次标的交割、搬运工作,若超过24小时未完成交割、搬运工作,受让方应按照100元/天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保管费用,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保管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根据交付通知到达指定位置并查验该批次标的后,就视为转让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特别提示:在交付过程中,废旧资产市场价格可能会发生极端波动,受让方不得以价格波动为由要求调整交易价格、或要求转让方提前交付资产。转让方不保证本次交易标的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拒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要求调整交易价款。 8.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转让方可协助办理。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受让方施工、搬离、办证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资产运输、证件办理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申报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资产搬离过程中所需运输车辆、起重机械、道路协调、人工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作业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工程监督管理,受让方需听从转让方的安排。不得对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外的资产进行损坏或搬离。 (3)施工现场需做好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受让方自资产交付之时起,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受让标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所有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受让方若成功竞得标的后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标的的相关权利在实现上出现任何风险,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影响价款支付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不追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任何责任。 10.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11.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2.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