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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07年8月10日下午在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生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刘生会、汪顺林、李晋等3名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