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公祭,法立典章。铸兹宝鼎,祀我国殇。”硝烟虽已远去,国耻民殇不应忘记。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今天是第11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寒风拂过南京城,也拂过亿万中国人民的心田,这个特殊的日子悄然降临。这不仅是纪念日,这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对历史的深刻沉思,一次对未来的警醒与期许。
国家公祭日,是对南京大屠杀及所有在侵华战争中无辜遇难同胞的深切缅怀。1937年的冬天,南京城经历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浩劫,三十万生命在炮火与屠刀下消逝,那是一段无法抹去的伤痛,一段民族记忆中永远的伤痕。设立国家公祭日,就是要让这段历史永远镌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国家公祭日,是民族精神的凝聚。这一天,在全国各地纪念馆、课堂上以及网络新媒体上,无论是身在何处,全体中国人民都以一种共同的姿态,表达着对历史的尊重,对和平的向往,各行各业,都在以独特方式铭记国耻,接续守护真相与正义的接力棒。这种精神力量,是我们民族生生不息、勇往直前的源泉,是我们共同抵御风雨、开创未来的坚实基石。
铭记,是为了不遗忘。在国家公祭日这一天,我们停下脚步,静默哀思,不仅是为了悼念那些逝去的生命,更是为了警醒世人,勿忘历史,勿忘国耻。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它告诉我们,和平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它警示我们,落后就要挨打,必须奋发图强。
面向未来,国家公祭日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它提醒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中国人,不仅要铭记历史,更要从历史中汲取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我们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让和平的阳光普照大地,让战争的阴霾永远消散。
国家公祭日,是历史的回响,是未来的警醒。它让我们在铭记中前行,在沉思中成长,在凝聚中壮大。让我们以国家之名,祭奠每一个逝去的生命;以尊崇之心,祈愿每一个人平安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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